開車不喝酒,,喝酒不開車
酒駕是不可觸碰的“禁區(qū)”
駕校教練身為學員的指導者
更是應該對此爛熟于心
做遵紀守法,、文明駕駛的表率
可接下來這位教練
卻成為“反面教材”
10月10日中午
安居區(qū)公安分局交警大隊
在玉豐鎮(zhèn)繞城路三岔路口
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
12時許
一輛教練車在靠近執(zhí)勤點時緩慢行駛
執(zhí)勤交警示意該車上前檢查
當駕駛?cè)藫u下車窗時
一股酒氣撲鼻而來
民警用快速酒精檢測儀
對駕駛員肖某進行排查
檢測儀指示燈不停閃爍
隨后
民警讓其下車到安全區(qū)域
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
“如果檢測數(shù)值大于20(mg/ml),,
你就屬于酒駕”
“你作為教練,是知道的”
當事人肖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
現(xiàn)場很配合民警的檢測工作
經(jīng)對肖某酒精含量進行檢測
結(jié)果為:33mg/100ml
涉嫌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
看到自己測出來的結(jié)果
肖某慌了
但鐵證已擺在眼前,,百口莫辯
他深感后悔,,但為時已晚
目前
違法行為人肖某已被依法作出
行政拘留15日,罰款5000元
吊銷其A2型機動車駕駛證五年的行政處罰
因此
肖某不僅要面臨相應的處罰
還丟掉了自己的“飯碗”
代價實在太大
警方提醒
無論交警查不查酒駕,,“開車不喝酒,,喝酒不開車”要時刻放在心上,莫要以身試法。駕校教練作為駕駛培訓的專業(yè)人員,,更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,樹立良好駕駛榜樣,而不是因一時僥幸釀成大錯,,為自己的職業(yè)生涯畫上“休止符”,,希望廣大駕駛?cè)思敖叹殕T引以為戒。